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为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,持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,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浙人社发〔2026〕11号)文件精神,拟举行考评员培训。考评人员由杭州市技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实施培训发证的,不得参加其它评价机构的同职业等级考评员培训。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《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》证书,方可持证开展考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员职业工种:
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、汽车维修工
二、考评人员的要求与条件
(一)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事业,恪守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,坚持原则、公平公正,具备高度的组织纪律性。
(二)身心健康,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,系统掌握评价理论、国家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,能熟练运用各类考评技能。
(三)申报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(二级)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四)申报高级考评员须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(一级)技能等级证书,或本专业相关专业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三、考评人员培训
(一)通用知识培训: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制度和规定、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、命题技术,职业道德、工作守则、工匠精神等。
(二)专业技能培训:本职业评价标准规范,职业理论知识、岗位技能要求,考评技术方法、考评工作程序、技术规范、评分标准等。
(三)培训方式:采取线上教学、线下相结合,集中授课、现场模拟、集中研讨、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,累计不少于48学时,其中线下集中培训不少于16学时。
(四)培训时间:2026年4月下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(五)培训费用:考评员1080元/人,高级考评员1280元/人(含中餐)。
四、考核方式:
考核科目分为通用知识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,考核内容涵盖培训内容。考核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考核方式:通用知识考试采取开卷考核方式进行;专业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操作、演示、模拟等方式进行,考核时限不低于 60分钟。
(二)考核成绩配分标准: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,两部分内容均达到60分以上(含60分)为考核合格。考评人员考核不设置补考环节。成绩评定: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,单科成绩均≥60分为考核合格。考评人员考核不设置补考环节。
五、考评人员认证
(一)成绩合格者,颁发《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》证,证书由浙江省人社厅赋码、备案入库,成为浙江省考评智库专家。
(二)在全省范围内规定的职业(工种)及等级范围内,按照考评制度和程序,对参评人员进行考核和评审。
(三)考评人员证卡是证明考评人员任职资格的有效证件,证卡有效期为三年,有效期按证卡标注日期计算。过期、被注销资格的考评人员证卡一律无效。
六、报名方式
请将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联系方式、现有证书名称及等级发到邮箱:hzsjsxh0808@163.com咨询电话0571-88191027 严老师
报名请添加:

